车改不能使腐败合法化
作者:作价时间:2024-10-26 20:50:39热度:0
导读:近段时间,关于政府机构公车改革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一方面,有人连声叫好,因为通过车改,为公共财政节约了一笔开支;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人对改革方案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甚至严厉批评。有报道说,某市有两个区车
近段时间,关于政府机构公车改革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一方面,有人连声叫好,因为通过车改,为公共财政节约了一笔开支;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人对改革方案的合理性提出质疑甚至严厉批评。
有报道说,某市有两个区车改,当年综合节支320万元,节支率达30%。又有一个市的车改,全年节约近50%。我们从表面看,两地的车改成效都很大。
车改的目的是为公共财政节约开支。车改的大方向和原则应该是公归公,私归私,不得损公肥私。这些都不错。只是到底在车改中,个人得到的实惠增多的同时,公家开支的款项有没有真正减少?这是老百姓质疑的问题。
不知道上面那些地方公车改革是如何操作的,车改以后又是如何计算效果的。只是觉得公车改革有些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好把握、不好控制的。
譬如说,按不同级别,公务人员按月领取“交通包干费”,即在同一级别内,所有公务人员包括实职的,虚职的,非领导职位的,都要“一视同仁”地“排排坐,分果果”。而在车改以前的公务活动中,这些虚职的,非领导职位的实际用车很少(就是实职的也因为分工不同而公务用车频率也不同)。车改以后发放“交通包干费”,会增加这一部分领导职位的公共交通费开支。而现在公务员系列设定的虚职和非领导职位的数额远远超过实职领导职位数,并且有加速增长之势。公车改革是为遏制浪费,控制不当得利,有些领导职位实际出差公务较少,那么车改对于这一部分人来说就成为变相加薪(有报道说有的地方实行车补刷卡不取现的作法,在私车较多的今天,这种作法亦没有多少意义)。交通费装进了私人的衣袋,事实上公共财政开支并没有减少,反而使原来的腐败变成“合理”、“合法”。这不应该是车改的结果。
这是其一。
其二,公务人员按月领取“交通包干费”以后,公务人员出差,将自行解决出行的交通问题,也不再报销交通费。实际上这一点也难以做到。不可否认,现在没有实行车改,上级向下级向企业向个人要车使用,或者到下属单位报销油票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车改以后,这种转嫁开支的问题会更加严重。
其三,实行车改以后,“交通包干费”装进了自己的衣袋,会不会出现该办的公事不办、或少办,该出的差不出、或少出?会不会出现舍远求近和拖拉推诿等现象而影响工作热情和工作成效?这也是一个开能发生的问题。
因此,我看提出实行车改的愿望是好的,但用发放“交通包干费”方法不可取。现在公车开支确是浪费很大,公车腐败问题突出,改革也势在必行。有效的方法还是从制度上改革,从纪律上约束,如规定一个单位应该配置多少车,配置什么等级的车,什么人配专车,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乘坐公务车。一个行政区域内组建机关服务车队,公务人员乘坐公务车由一个管理机构派车,实行有偿服务。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措施,大家照章执行,车改才能真正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