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信访困境的思考
作者:风激电飞时间:2024-11-13 20:49:09热度:0
导读:前言:笔者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13年,在信访机构工作4年,曾牵头创建驻省、驻京信访联络站的工作人员,结合自己在基层直接处理过难以数计的基层矛盾与问题,接访过2万余信访群众的切身体会与感受,做一些有益的思
前言:笔者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13年,在信访机构工作4年,曾牵头创建驻省、驻京信访联络站的工作人员,结合自己在基层直接处理过难以数计的基层矛盾与问题,接访过2万余信访群众的切身体会与感受,做一些有益的思考。
2005年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对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和谐社会的建立及社会转型变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随着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深入,由于这种以行政管理体制存在诸多缺陷,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这种制度应该得到改变,《信访条例》应该得到修改或者废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方针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信访条例》的初衷及本意是为了保持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问责方针体现的是行政管理和行政干预,在实际实施中已经偏离了维护信访秩序的方向,出现的是乱象信访现象,与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存在诸多冲突的地方。一是行政管理代替了依法治理。在《信访条例》的规范下,现在的信访体制,信访管理它是行政管理的一部分,《信访条例》的实施主体是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政府部门信访管理的权利包罗了万象,即包括了行政权力又包括了执法权力,促使行政权力无限膨大,助长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行为产生。二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方针成为压制基层的尚方宝剑。在“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方针指导下,“分级负责”信访问题分的是到基层来负责,“归口办理”归口的是到基层来办理,基层特别是乡镇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造成群众反复上访,无休止缠访的根源,助长信访问题扩大化,复杂化,使人治高于一切,人治大于一切,助使老百姓信访不信法。
2、信访局设立成为信访问题的批发中转站。
在现实信访问题处理中,信访局不是解决信访问题局,而是信访问题的中转站,批发站。在信访问题处理中,信访局实际起到的是一个中转站的作用。目前的信访体制,信访局(办)的职责就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答有关政策法律,转交信访案件给有关领导和单位、部门来解决,是一个信访“分流”的机关,还有一个“督促”功能。可是群众对于信访机关的期盼与要求就是要解决问题,而信访部门又不能解决,这就出现了领导干部接访的问题,有的甚至就是要求一把手接访,其他一律免谈。
信访问题从上压到下,只有八个字的方针“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把矛盾纠纷推到下面,压得基层喘不过气来,一位乡党委书记在网上发贴子哀叹:“缠访户我拿什么来拯救你?”,其苦衷难以言表。
3、信访考核机制助使“截访”的产生。
现在,各地根据《信访条例》的要求都将上访案件多少或有无作为评先晋级的考核要件,列入地方官员的考量指标,并逐一进行行政问责。而到上级政府上访后,往往又被以“谁主管谁负责”的理由要求下级政府千方百计去接回上访者。大会小会经常听到的是强调如何控制上访人数。现在的信访考核,只问结果,不究原因。也就是说,你这个地方信访工作如何,只看你那儿到上面上访的人数、批次,而不是充分考虑信访背后的原因,是不是有道理,是不是工作有问题。在这种语境中,对基层一票否决,使基层无诉苦伸冤的地方,不得不采取劝访,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截访”,迫于压力基层政府委曲求全,满足上访人的无理要求,法律已经不可用了,用钱买稳定,用高价买平安,让信访人息诉罢访,这是基层控制信访,使信访人息诉罢访的无奈之举。
更有甚者这种信访环境催生了北京“截访职业”的产生,在北京一部分人发信访之财,“截访”一个上访者要地方支付截访费少则3-5千元,多则3-5万元,对于基层政府虽然挨宰但比起一票否决,领导干部仕途不保还是值得,对于“截访职业”,希望赴京上访的人多多益善。
4、无理及违法信访得不到有力的打击与处理。
《信访条例》对无理及违法信访作出有效打击处理规定不力,在基层信访人无理缠访,闹访问题十分突出,堵门、静坐、撒赖等现象经常发生,大闹政府是家常便饭。如果对其个别信访人的过激及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更是增加了上访人上访新的理由。如上访人对非法同居引起的问题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就坚持上访,上访人得到的甜头,上访就成了热门专业,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上访专业户、专业人,专门上访或帮助他人上访出主意,从而致使各地上访案件不断攀升,赴京上访案件成倍增加。
二、危害
1、老百姓信访不信法。一方面,设立信访局,是上访成问题的根源。《信访条例》的颁布于实施,各地都设立了信访部门,乡镇设立了信访办,县信访办一夜之间升格为信访局,有了这个常设机构,信访大军一路飙升,遇有问题理直气壮去上访,没有问题也去缠访。另一方面,信访属无本生意,打官司费时费钱往往结果还不一定理想,高昂的法律费用也使广大农民无缘享受低廉的法律服务。当大部分略有法律意识的群众诉诸法律时,却在高昂贵的法律费用面前“望而却步”,并且打官司周期长,费用高,还得经过繁琐的法律程序,即使官司打羸了,由于法律的强制执行能力有限,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层出不穷的“法律白条”,让群众心寒,使得群众不相信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在信访部门尝到甜头的人,回来以后大唱“胜利”之歌。吹嘘自己如何如何的有能耐,负面影响一大片,助使信访大军前仆后继,直赴北京找“青天”。
哪怕地方政府“截访”手段再强硬,也挡不住群众越级上访之路,不少信访人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不论有理没理,该不该上访,一律都上访,把越级、长期、大规模上访当作解决自己“利益诉求”的方式和手段,通过各种方式,一心扩大影响给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政府就范。在花钱买平安的理念指导下,最终以迎合来访者不合理的要求为代价得以平息。于是不少信访者为了达到目的,在每年的“两会”期间以及国家重大活动时期择机信访,已经形成了信访滚雪球效应现象,这种恶性循环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使得更多人宁愿信“访”而不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