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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又见高考!——题记1994、7、6日,高考前一天,妈妈说地里活紧张,种完红薯再去县城考试吧。我习惯性的默认了。由于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约摸从六岁起,我和哥哥就成为了家中的不可忽视的劳动力。种红薯,我们
又见高考!
——题记
1994、7、6日,高考前一天,妈妈说地里活紧张,种完红薯再去县城考试吧。我习惯性的默认了。由于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约摸从六岁起,我和哥哥就成为了家中的不可忽视的劳动力。
种红薯,我们得先把硬硬的、干干的泥块挖个翻身,别小看这活儿,力气小的人一锄头下去就会“翻白”,然后理出一垄垄,把薯苗插上,然后施以粪土,再逐个踩平,就大功告成了,看似简单,但一亩地,上千锄上千脚,也应该算所有农活中中等强度的吧。人不能误,地也不能荒,这是妈妈向来的原则,记得那天插完红薯后,已经是落日熔金时分,天边氤氲着浓重的晚霞,我们骑着自行车去县城参加高考,天略略的黑刚好回到学校。 
我读书的时候的确有些“走火入魔”,即使在高三,我依然经常把武侠或者爱情故事藏在课本下糊弄老师和妈妈,依然写些肤浅之极非驴非马的小小说,甚至半夜爬起来写诗,尽管这诗最后一般售价1-2元(县广播站的稿费),但我依然乐此不疲。而且我还养成了“分段睡觉”的习惯,一般晚上8点左右就上床,凌晨2.点左右再起来看书,大约到5点又去“回笼”,但实际上我的毅力和效率极差,中途经常似醒非醒的,而这似乎也就注定了我的高考不太可能是人生的高飞。
迄今为止,我生命中的几次大考-中考、高考和研考都不怎么顺利,都多少有些连滚带爬的意思。高中阶段由于我的记忆力差强人意,语言悟性尚可,所以我对文科很是引以自诩,但数学历来不是我的强项,最要命的是我是个没什么空间感的人,所有考试的立体几何题我都只能做选择。但很多东西真是玄妙,高考的时候我数学居然考了我所有科目中的最高分:112,倒是语文最后要了我的命:85分(满分150),或者命运在这刻已经写好,注定要有青春10年坎凜颠簸的人生路径。我清楚地记得语文科考试的情景,等待开考前,语文老师兼班主任站在教室的窗外,他没看见我,我本来平静的心情突然莫名的有些发慌。那一年的科技说明文极难,我这种偏于形象思维于此很是发憷,吭吭哧哧的做了老半天,写了一大堆,还是一点谱都没有。那年的作文出的极简单:尝试,像极了15年后我在深圳监考的那道作文题:常识。连读音都一样,造化真是神奇啊!当时的我很想来个创新,自忖以两届高中作文联赛第一名的水平,总不能写尝试骑自行车和做饭什么的题材吧,最后我写了一个有些骄傲的孩子,活在自己美丽而幽静的世界里,有一天他尝试着向经过的所有人微笑,结果他发现了“生活可以更美的”。但不幸的是,以我当时的功底,终于把这个本来也不是太糟的立意写的不知所云,最终壮怀开篇,行文困顿,草草作结。
就这样,我的高考首秀狼狈收场,最后以500分的成绩翻过了县境的一座山,成为区高校的一名学生,那年我17岁。 
尽管结果很不如人意,但15年前的那场高考对于我的人生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很土的说,我吃上了所谓的“皇粮”,尽管这个高校的性质决定了我们的归宿都是乡镇中学的教师,但毕竟可以告别我深恶痛绝的“双抢”,这种超强度的农活简直就是我一年一度的梦魇。其次,这次考试直接决定了我的职业选择,因为当时多少算个半吊子的文学青年,我在志愿上都填了中文系,同时,由于自己的无知和成绩的局限性,大学的概念也就只知道有个师大和师专,于是也就不可避免的会成为一名“孩子王”。但是走到今天,我得承认,这个职业是适合我的,这也许是上错花轿嫁对郎的宿命吧。还有不得不说的,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乡,尽管只是不到100公里的“远方”,但是它毕竟是一座城市,尽管深圳比它更繁华,但我对它永存一份如初恋般的美好回忆。
若干年以后,当我作为监考老师一次次站在高考考场的时候,我的心中满是唏嘘,无论是什么时代,无论是什么阶层的孩子,高考依然是大部分中国人改变命运的主要途径,什么时候高考能不再是一座大山,而只是n种选择之一,让所有的学生学习是快乐的,学到的是有用的,学成的是一种方法,在社会上依然可以用这种方法来摸索社会的学问呢?
15年了,那场像梦一样的高考,从来不曾想起,但也无法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