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头发史
作者:烦词时间:2024-11-14 00:43:11热度:0
导读:下午去做了个头发,呆坐了近四个小时,弄得全身酸痛。有首歌唱道:“人不爱美,天诛地灭。”话虽有些过,不过爱美之心确实人皆有之,女人爱美更是天经地义。于是,把自己的身体折腾来折腾去,脸孔当作实验田,头发也
下午去做了个头发,呆坐了近四个小时,弄得全身酸痛。
有首歌唱道:“人不爱美,天诛地灭。”话虽有些过,不过爱美之心确实人皆有之,女人爱美更是天经地义。于是,把自己的身体折腾来折腾去,脸孔当作实验田,头发也不停地变换花样。没办法,都是这样,俗人一个,自然未能免俗。
还记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当时流行爆炸式,很少留短发的我,也剪掉长发弄了个爆炸式,当时有没有引起爆炸式的轰动记不得了,只是现在看到当时的照片还有些佩服自己的勇气,佩服自己弄了这么个恐怖的头发还敢走出家门,更佩服自己弄得比妈妈还老居然也留下了几张照片。有了这一次的惨痛经历后,就一直是长发、直发,大多束成马尾巴。
几年后流行把刘海吹成各种模样,每周回家一次的我,就充分利用返城的机会,每次都弄好头发再去上班,这周顶着一朵菊花,下周飘着一片云。别人怎么看不知道,自我感觉良好。
再后,不知是年龄大了,还是什么因素,好几年就是一头披肩发,什么装饰也没有,也许是返璞归真吧。不过,由于发质太差,披肩发常常成了典型的披头散发,完全谈不上长发飘飘的美丽,却也一直就那么披着。
九十年代末期,流行把头发拉直,把披肩发一拉,天啦,真的是很美呀,直直的,顺顺的,看不到一丝乱发,摸起来更是舒服,从此不再羡慕电视广告中的美发明星,咱的头发拉了后一点也不比他们差。
商人们总是要制造掏人们腰包的机会,进入二十世纪以来,又开始流行烫发、染发。五年前,在美发师的极力怂恿下,终于克服了先前爆炸式的后遗症,再次把自己变成了一只波斯猫,还是金色的。还记得顶着那条金色的卷发刚走进校门,迎面碰上女校长,当即说:“不适合你,赶紧还原。”还原当然不可能,花了四百多块钱,再怎么着也要顶个一年半载。幸好接下来碰上一个年轻的女同事,赞不绝口:“好漂亮的,好时尚的,好洋气的。”这个“三好”总算让内心找到了安慰。
以后几年,一下子把头发拉直,一下子又把它烫卷,每年至少要折腾一次。不这样不行呀,头发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直的,要么是卷的。可麻烦的是,到底让它直还是让它卷,总是事先要死好多脑细胞。直发显得年轻、青春些,卷发显得洋气、有韵味些,二者不能得兼,只能选择其一。
今年又面临这样的选择,去年弄了个卷发,一般人都说不错。今年怎么办呢?最后一锤定音的是一个喜欢直发而从未看过我直发的人,我说那就让你看看吧。于是,就弄了个直发。
人的一生是一部历史,女人的头发也是一部历史,一部把时代脉搏和个人心境紧密结合的历史,细细体味个中滋味,其实,换个头发,就是换种心情、换种体验。头发做得好,跟沐浴阳光一样,心中粲然许多,心情也美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