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飞过千秋去
作者:波潮时间:2024-11-15 00:46:53热度:0
导读:凌乱的章节都有绚丽的回忆窗外的那片风景宛如你的笑脸俯身凝望的瞬间一切都已经定格固守着那些坚持像是古堡里的花朵开出凄艳的美酝酿出独特的芬芳一个转身犹如你在旷野奔跑那是无从选择的宿命part1:我叫静美,
凌乱的章节
都有绚丽的回忆
窗外的那片风景
宛如你的笑脸
俯身凝望的瞬间
一切都已经定格
固守着那些坚持
像是古堡里的花朵
开出凄艳的美
酝酿出独特的芬芳
一个转身
犹如你在旷野奔跑
那是无从选择的
宿命
part1:我叫静美,弓凡说,名字太动听,命会比较苦。我冲他笑,是在说我吗?我在心里猜测,后来我傻傻的笑了,如果注定,命苦不苦又有什么区别。
遇见弓凡的那一年,我一点都不美,短短的头发,黝黑的皮肤,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大板牙,穿着肥大的休闲服。
所以,在候车室看见弓凡的时候,我低下头,不敢和他对视。我抱着一盆刚买的小仙人掌,匆匆的从他身边走过,不经意间,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清香。那时的我是多么的狼狈,居然脚下一绊,我的小仙人掌便应声落地。我蹲下来收拾残渣的时候,不小心被仙人掌的刺扎破手指。他俯下身递给我白白的面巾纸,这种情节好象在电影中屡见不鲜,可是我却莫名的红了脸,我说,谢谢。
可是一抬头,他已经走开,只留下背影给我。
这很合情合理,因为,我们互不相识。
我只是个十九岁的大一学生,我没有其他的爱好,只是喜欢在键盘上虚构那些爱情的风花雪月。室友朵朵说,不认识你的人一定认为你是个妖娆的女子,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和清高的容颜。我扔给她一个抱枕,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以自己一厢情愿的理解去看别人?结果肯定惨,不,忍,睹。
我没有修长的手指,我的手指粗粗短短,我曾试图把指甲涂成粉粉的晶莹,可是我还是放弃了,因为那种晶莹不适合我。
我的读者有许多,其中一个叫骑士的人常常在读完我的文章后,写很长的信到我的邮箱,他说,那些爱情都是浓烈而不可及的,让人的心里会萌生出许多的向往,当故事的主角变成观众,日子终究要在波澜中转入平静,像是迷离失途的孩子,他们总会看见远方微薄的光亮,得不到,便放掉,我们需要一个告别的姿态。
我和骑士从未谋面,却仿佛是相识很久的故人。有一天他说,我能见见你吗?那天的天气晴朗,我们约好在一个广场见面,我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他,居然是递给我纸巾的那个男子,因为他说他会穿着灰色的休闲装,阳光下的他居然是那么的耀眼,我仍然不敢和他对视。我似乎想到放弃,可是在转身的时候,我的手机响起,然后听到一个声音响起,你来了吗?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的肩膀被一只大手轻轻拍了拍,原来他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
他看着我表情迟疑了一下,半晌才说,很高兴见到你。那一刻,我能体会到他心里的失望,我恨不得找个借口马上离开,可是他说我们走走,我说,你是不是从来没想到我是这个样子?他尴尬的笑了笑说,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很成熟很明媚的女子,你真的很有才,你这么年纪小。所有的情节都是那么的俗套,最后,我们似乎无话可说。
我只知道他叫弓凡,广告设计师。他离开的时候都没有问我的真实姓名。
原来平凡如我,并不能拥有那些所谓的风花雪月。
后来我的邮箱里再也没有收到骑士的信,虚构终究还是败在现实的残酷中。
我躲在自己的床上哭了很久,那些我认为的美好一一溃败。
part2:后来的我孜孜不倦的享受着我的青春,朵朵说,世界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对此,我深信不疑。
大二的时候,我开始改造自己,我加入了学校的乐队,很少再写那些忧伤颓废的文字,每天都过的开心明媚,谁说手指粗粗短短的就不可能弹出美妙的音符,我不再穿宽松的休闲服,原来我高挑的身材也没有想象中的差,我的头发也被我烫成微微的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知道毛毛虫终究是要蜕变成蝴蝶的。
周末的时候,我都会拿着相机在这个城市拍下我自认为的唯美。我没有想到有一天还会遇到弓凡,他定格在我的视线里的时候,我有些走神,忘了对面驶来的车辆,只觉得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送我到医院的人,居然是弓凡,他显然已经不记得我就是曾经和他见面的那个女孩,他用温和的语气对我说,你别担心,医生说你只是左腿有些轻微骨折,过几天就可以出院回家修养了。
我对他说,谢谢,他微微一笑,像个孩子一样清澈。
其实我一直都明白他心里隐匿的阴暗,我回避着他给我的关心。
我用淡淡的语气说,我们都只是陌生人,不用耗费你太多的心力照顾我。
他的眉头微微一皱,然后说,难道我们不能成为朋友吗?
我的心微凉,如果平凡如曾经的我,他还会这样说吗?原来我们都逃不脱宿命的圈套。
弓凡总是在我面前讲笑话逗我开心,可是我却不露半点笑容,因为我害怕自己太依赖他的照顾,总有一天会伤到自己,我很自私,不想让自己受到任何伤害。
出院的时候,朵朵来接我,她像个老婆婆一样唠叨,静美同学,是不是又在这个社会沾花若草?小心打翻你们家大头的醋坛子。幸好你没告诉他,只说你回家有点事。不然那傻孩子会疯的。
朵朵说的大头,是我的男朋友。一个笨笨傻傻的痴心男子。
我们的开始,并不浪漫,只是很普通的社团活动,后来慢慢相识,他不会甜言蜜语,不会穿正式的西装,不会送我鲜花,但他会在早上7点准时出现在我的宿舍楼下,给我买好早点,然后陪我一起自习,他送我的第一个礼物居然是一支钢笔,朵朵差点笑的晕过去,她说,现在像这样淳朴的小青年快要绝种了,静美你要好好珍惜。
大头对我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放心。
part3:出院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有留,但却忘了弓凡悄悄记下了我的手机号,他经常打电话来问我过的好不好,语气暖暖的,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依然玉树临风,和他一起走的时候,他问,你相信缘分吗?我摇头,我从来都是个倔强的人,不肯让自己的心触碰到最柔软的脆弱。
他一定不知道,如果他一直是骑士的话,我一定会成为他的公主,可是他不是骑士,而我也不是公主。所以,结果,难以猜测。
圣诞节的时候,他约我出去,我没有告诉大头。
那天我去的很早,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围着毛茸茸的围巾,沿着马路低着头走,没过一会,我看到他,还有他身后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