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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洛水,这是他的网名。六年前,我们在同城聊天室里相识,他幽默温厚的谈吐深深地打动了我。那时,他成了我崇拜的偶像。直到见面后,他在我心中完美的雕塑才被无情的现实击的粉碎。见面之前,对他的才情充满仰慕,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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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水,这是他的网名。六年前,我们在同城聊天室里相识,他幽默温厚的谈吐深深地打动了我。那时,他成了我崇拜的偶像。直到见面后,他在我心中完美的雕塑才被无情的现实击的粉碎。
见面之前,对他的才情充满仰慕,想向中他是伟岸的男子。QQ里,我从不肯问他的工作、年纪,怕他觉得我是个恶俗的女人。
只因喜欢他字里行间渗透出的韵味,就那样莽撞地说想见他。他没有犹豫,半小时后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跑到了我们小区外的街心花园,手里还拎着一包大白兔奶糖。他站在我眼前不足一米处,连叫了三声小雪,我才像刚从梦里醒来一样,不再愣愣地盯着他。直到此时我才知道,他是一个已过而立之年的汽车修理工。看着他乱如杂草的头发,我的热情从云端跌进了尘埃里。
我坚持请他吃饭。尽管一个充满青春朝气的女孩,和一个邋邋遢遢的中年男子坐在同一张餐桌上是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但我还是想给自己糊涂的热情,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
席间,他依然妙语如珠,声音温厚而沉稳。低头回味,他的确才华横溢。然而抬头看到他一身脏兮兮的灰黑色工作服时,我心里总有一种被骗的感觉,却分不清骗我的是网络还是我的眼睛。那顿饭,吃得很艰涩。回家后,我懊恼地想踢碎眼前的电脑。我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和网友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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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有意地疏远洛水,他已从我心中的偶像变成了樵夫,而我不想和樵夫闲扯。
QQ上,在我难得一次的现身时,洛水说:好久不见,真的很惦记你。心莫名的羞愤,我飞快地打过一行揶瑜的字:是不是巴望着我的车坏了,能让你赚点修理费啊!
沉寂!静得似乎能听到屏幕后面他的呼吸。片刻后,对话框里出现了一行字。小雪,我想你是误会了,其实我只是把你当成妹妹。脸上报复后得逞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我迅速地找到半年来几百页的聊天记录,一页一页翻下去,我的脸不知不觉地红了。的确,那些字清清楚楚不会骗我。他的殷殷关切里传达的只是一个兄长般的爱护。
洛水告诉我,他之所以加我网友是因为我不但叫小雪,而且还是个处女座的女孩。他说,在这半年的交谈中他发现我有很多地方和他的妹妹小雪很相似。他的妹妹比他小两岁,小时候常常把他做的数学作业里的减号变成加号,让他在同学们面前出八加七等于一的丑。可是,十多年前一场病魔降临到小雪身上,她临走时握着他的手说,小雪还会回到你身边的……
那晚,洛水的头像一直亮着,我没有再打扰他,也许他正回忆那些与小雪相处时温暖的片断。我坐在电脑前,鼻子酸酸的,竟然有些嫉妒小雪有一个这样包容他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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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晚与洛水畅谈后,我在矛盾中开始慢慢接近他。QQ里我把他当成最终实的听众。他总是细心地聆听着我生活的困惑,爱情中的烦恼。然而走下网,我依然不愿意这个把我当成妹妹的男人走进我的现实生活,毕竟那种身份差别在我心中产生的距离依然无法剔除。
花开花谢,一切都是瞬息万变,在比流水还快的日子里生命的驿站中人来人往。四年里,妈妈病逝,我换了三个工作单位。可是洛水依然还在我身边,虽然还是几年前见的那一面,但他QQ的头像却频频闪亮。他说的最多的还是那句:小雪,啥事都不用怕,你还有哥呢。
2006年2月14日,男朋友穿着我从精品店给他买的那件范思哲T恤,捧着一束玫瑰走进上岛咖啡厅。我从公交站牌后走出来给他打电话,他告诉我今晚要加班。我说这也好,我想换一个人陪我过情人节。他沉默了五秒钟后说:祝你与另一个人的情人节快乐。和男朋友相恋三年,爱情却像一截燃尽的烟灰,轻轻一吹,散了,终结时只用了五秒。
我不停地给洛水拨电话,我说:洛水,你过来陪我喝酒。
酒吧里,一杯杯红酒像从我伤口里流出的血,我一口口饮尽。爱情,原来不过如此,我终于相信那些谣言,男友为了仕途正在追求公司老总的女儿。
酒至半酣时,突然想起《天龙八部》里的刀白凤和段延庆。我意味犹长地看着不修边幅的洛水,慢慢靠近他,像蛇一样缠住他的胳膊。
跌跌撞撞地被他扶上楼,用手勾住他的脖子。他手心温暖,臂膀宽厚。我嘟着娇嫩的唇凑向他,他轻轻拍拍我的肩膀,疼惜地说:傻丫头,失恋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你要学着坚强面对,而不是作践自己。说完他把我放在床上,替我掖好被角。然后倒了一杯温水放到我床头,转身离开了。门轻轻地合上,月光掉进水杯里,心跌落进一片温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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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的尔虞我诈,卧室里的孤寂无聊,像扑天盖地的惊涛涌向我,我拼命地奔跑,奔向他。惊醒,半夜三点,给他挂电话说:哥,我怕。他包容地说:丫头,有哥呢。
第一次喊他哥,居然是在噩梦惊醒以后。他笑,说那是内心深处的呼唤。然而那个哥字喊出口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喜欢在闲暇时给他挂电话:哥,今天领导表扬我了;哥,今天我买到了很多便宜货……他总是笑着说:小雪真能干。我有些动情:哥,有你真好,心里变得很踏实。
那天,雪下得很大。他打来电话说:小雪,是时候陪我去老家看看我爸妈了,你嫂子也在那,他们都想见见你。然后,我听到他在电话那边开心地笑。他说:偷偷告诉你啊,我爸妈想认你做干女儿,到时候可不许不答应。
他开一辆黑色的宝马来接我,穿着得体的帕蒂珀男士休闲装,身上有 Davidoff香水散发着清新的海洋调。就像是我五年前想象的样子。他替我打开车门,很绅士。我不敢置信地望着他。他说,小雪,快上车。
往日能言善辩的我突然间变成了一个哑巴。他摩挲了一下我的脑袋笑,把一包大白兔奶糖递给我说:小雪,是不是看不惯哥哥意气风发的样子?我说不出话,喉咙像打了结。
那天的路真的很滑,尽管他的车开得很稳,像他的性格。可是谁也不能保证所有的人都像他。就在我们快要到他的老家时,一辆大货车失去了控制向他们冲过来,我一把抱住他拼命地喊哥。他猛地把方向盘向右打了一圈。车子横了过来,那辆大货车撞到宝马的左侧前车门,我在右侧安然无姜,洛水在左则伤得命在旦夕。
我和洛水的病床并排放在一起,我的指尖能触碰到他的指尖。我说:哥,为什么不是把方向盘向左打?洛水艰难得挤出一个微笑:谁让你当时喊我哥呢。眼泪大颗大颗滑下来:哥,你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