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所涉及的法律责任
作者:行辕时间:2024-11-21 18:54:11热度:0
导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届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该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是我国首次发布的《食品安全法》。食品
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届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该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是我国首次发布的《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的问题,它是现在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不仅仅是中国一家的问题。食品安全的问题主要来自于几个大的方面:1、食源性疾病,这是当前世界食品安全领域里最突出的问题。2、农业种植、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和农药、兽药的滥用和残留。3、违法生产劣质食品。4、滥用添加剂。5、工业污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比如水污染导致的水产品的不安全问题。现在世界各国都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和我们的科技进步有关系。有一些东西以前我们认为没有安全问题,但是现在知道或者怀疑它可能存在着安全问题。正是有这样一些共性的问题,现在世界各国都在把强化食品安全的法制建设作为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我国从制定《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是有其根源的。二00四年曝出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成为“修法”的直接动因——只不过当时目标是《食品卫生法》。随后,“苏丹红”事件、PVC保鲜膜致癌事件、含孔雀石绿水产品、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食品包装袋苯超标、福寿螺事件、猪肉瘦肉精超标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二00七年底,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名称改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由此,这一概念首次正式浮出水面》。《食品卫生法》更加关注食品外在的东西,即是否卫生干净,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食品吃了以后产生的潜在危害。
《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针对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现状,《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同时,食品安全法还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在总结“三鹿事件”教训的基础上,《食品安全法》特别明确,要对食品添加剂加强监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严禁往食品里添加目录以外的物质。
《食品安全法》还就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保健食品、食品广告等的监管作了规定。此外,食品安全法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食品安全法>还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明确增加的这样一条规定,则是针对不少社会名人为虚假广告代言从而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前他们仅受到舆论谴责,今后将承担明确法律责任。
我们主张做虚假广告的明星承担连带责任,食品的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立法体现出对于民众生命安危的关注。对于明星做广告,以前仅仅面临的是一个谴责,如今法律规定,如果出现问题,要承担和企业同样的责任。我们现在所痛恨的,不是说明星的代言广告,而是明星夸大误导某些产品,这就涉及到诚信的问题,这也涉及到良心的问题。明星在代言广告的时候,他不能夸大,如果夸大了,当然要承担,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明星因为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影响面很大,他所做得广告也具有更大的市场效应,所以明星代言广告肯定要承担责任。
说是要追究明星的连带责任,但落实起来却很难。为什么呢?首先,当你追究责任的时候,明星个人就会质疑,你说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承担责任。什么叫符合标准,如果这个企业拿了产品来,让我给他代言广告,他告诉我,我有所有的合格检验证书,而且是专门的监管机构发的合格证书。让我来代言,你让我来判断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这不是我能够完成的事。第二,连带责任是什么?我可以让这个明星承担所有的责任,但是我们知道,食品安全事故有时候造成损害,赔偿数额是天文数字,你找这个明星赔偿,他不可能赔偿,最后你还是要去找生产经营者。所以这时候,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只去找明星,好像看起来程序上很容易,但是你要不到钱,这个钱完全不够。所以说从结果来说,我想这样的条文如果不细化,如果不进行一个具体的一些标准跟进,恐怕也是很难落实的。当存在多个责任主体时,消费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几个主体同时追责,也可以要求其中一个主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消费者选择代言人全部担责的话,对于代言人来说,他获取的广告代言报酬,相对企业的巨额广告费和消费者权益所受到的损害,存在明显不对等,可能根本无力承担。承担连带责任,还需进一步细化以利操作。
这意味着,今后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代言食品广告时,必须谨慎审查食品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承担连带责任”定得好,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抑制虚假广告,误导民众的一个很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