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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高兴》是贾平凹今年的重磅之作,在今年五月的《当代》被刊发。小说扬扬洒洒五六十万字,据平凹说,他经过了五次大改才修成正果。与小说名字的轻松态度不同,小说内容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小说以主人公刘高兴的口吻,
《高兴》是贾平凹今年的重磅之作,在今年五月的《当代》被刊发。小说扬扬洒洒五六十万字,据平凹说,他经过了五次大改才修成正果。
与小说名字的轻松态度不同,小说内容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小说以主人公刘高兴的口吻,讲述的几个农民到西安城拾破烂的经历。《高兴》是反语,做为刘高兴,他有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以阿Q的精神胜利法支撑着他的生活,而做为一个社会现实,我们面对的时候,却始终不能高兴。
《高兴》里的主人公刘高兴是真有其人的,他是贾平凹老家丹凤县棣花镇同村的少时伙伴,后来迫于生计进城打工,又因找不到工作就在西安靠拾破烂、送煤为生。不过,这个人并不苦大仇深,给自己起上个新名“刘高兴”,儿子则叫“刘热闹”……贾平凹在熟悉却又陌生的“刘高兴”的基础上,又多次专门跑到西安郊区的“拾荒村”探访,和那些“破烂王”同吃同喝,听他们拉家常。小说故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作而成,而书名也在三次改动后,定名为《高兴》。
这部小说我仔细读了一遍,感受最深的是它的语言与细节。语言完全是拾荒者的语言,小说语言透露出了这些人的粗俗、卑微。读着这些语言,我有时竟感觉有些脏,甚至感觉出了垃圾的味道。也就是说,他的语言非常符合主人公的身份,没有丝毫的华丽粉饰,这不能不说是贾平凹小说文字的魅力。
对他们生活细节的描写也很到位。这也是作家深入生活给予他的回报。民工眼中的城市生活,拾荒者为了争夺拾破烂的地盘而产生的纷争,农民的狭隘意识,他们苦中作乐的人生观,他们的吃喝拉撒睡的状况,甚至对性的渴望,这些细节都是小说最大的兴奋点。
小说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以农民工背尸还乡为开端展开闪回式叙事是小说的结构特点。刚开始是背着包袱跟作家一同去探究结果,但读到最后让人有些失望,本来设想这个死亡的农民工身上应该有令人惊叹的悲惨境遇,但结尾却是很普通,他只是死于脑疝。多少有些虎头蛇尾的味道。在文学作品上写背尸还乡的不止一个人,鬼子在许多年前就把它写进了自己的小说中。描写农民工苦难生活的力度,鬼子的小说可能更有深度和广度。
小说中众多拾荒者除了刘高兴和五富,其它人物的描写有些虚晃,立体感不强,特别是对妓女小孟的描写,她的遭遇并不能引起我太多的同情。可能事件不新鲜或着不够典型。
这部小说也让我思考关于作家创作态度的问题。贾平凹在后记中这样说:“我的写作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掂量过我自己,我可能不是射日的后羿,不是舞干戚的刑天,但我也绝不是为了迎合和消费去舞笔弄墨。我这也不是标榜我多少清高和多大野心,我也不是写不出什么好东西,而在这个年代的写作普遍缺乏大精神和大技巧,文学作品不可能经典,那么就不妨把自己的作品写成一份份社会记录而留给历史。我要写刘高兴和刘高兴一样的乡下人进城群体,他们是如何走进城市,他们又是如何感受认知城市,这个时代赋予他们如何的命运感,能写出来让更多的人了解,我觉得我就满足了。”所以,有了这样的创作态度,作家就会接近现实,并以悲悯的底色去写作,否则,那些隔靴挠痒的作品才是垃圾,最终就会被历史这个拓荒者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