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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考证,在距今约6000年左右的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社会中,在今天的大梅沙、小梅沙等地便生活着原始人群。近年来,随着盐田区的大规模建设,在大梅沙和小梅沙都发现了古人类活动遗址,出土了大量的石器和陶器等生产
据考证,在距今约6000年左右的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社会中,在今天的大梅沙、小梅沙等地便生活着原始人群。
近年来,随着盐田区的大规模建设,在大梅沙和小梅沙都发现了古人类活动遗址,出土了大量的石器和陶器等生产、生活用具。其中以小梅沙出土的一件矮圈足彩陶最为完整和精美,其特点是在盘身外表和圈足的表里,描绘三组不同的赭红彩花纹,有宽带状色彩,勾连云纹中间加上圈点纹等。
经专家鉴定,上述的遗址和文物,距今约五六千年。这些遗址和文物,连同深圳其他区的遗址和文物一样,同广州地区出土的新石器时期的文物特征相似,属同一体系。考古资料表明,远在五六千年前,在大梅沙、小梅沙等地便生活着原始先民。村落多建在沙滩上。当时的气候比今天湿热,村落的后面是草本植物和苍郁茂盛的森林,林中生长着各种各样的南方森林型动物,如虎、棕熊、犀牛、鹿、水牛,还有今天在热带丛林才能见到的印度象和叶猴等。男人们常常驻在森林中狩猎,妇女们则常常在这里采集食物。
他们居住在用木和竹等材料建起悬离地面约有一米高的房子,在房下地底下饲养着猪和狗。居住面用火烧烤过,墙壁是用竹子木条编好然后再用草拌泥糊上,屋顶盖上茅草。在驻地周围人们种植一些根茎类植物作为粮食,补充狩猎和采集的不足。他们所用的生产工具有竹木制作的,有石头打制和磨制的,还有用蚌壳磨制而成的。他们经常砍伐粗大的圆木,在海边日夜赶造独木舟,以便在鱼汛到来时出海捕鱼。木工工具是在当地取材的石块,啄打成斧状,然后磨制成非常光亮的石斧或石锛。
生活在盐田这片土地上的原始先民,他们的生活用品主要是烧陶制成的种种器皿。最常见的是炊煮食物的釜和罐,还有盛装东西的盆、盘、碗和豆等,他们的石器生产工具和陶器生活用品除与我国黄河长江流域不同之外,可能还使用其他材料制作的器物,如骨器、木器、竹器等,但这类材料由于埋藏在潮湿的地下难以保存下来。
原始先民使用一种石板制成的小工具(叫做石打棒)来拍打从大树上剥下来的树皮,然后制成树皮布做成衣服,并染上各种鲜艳的颜色。这与中原大地的人们的衣服不同。在我国很多地方,考古学家发现了许多陶纺轮,纺轮是用于纺纱织布的工具,据此可以知道大陆的许多地方的原始先民,穿的是用纤维纺纱织布缝制成的衣服。这与华南沿海一带先民们穿的树皮布缝制的衣服显然不同。这种古老的工具和树皮布衣服至今仍流传在部分东南亚地区和太平洋的民族中。那么,我们的原始先民是否浮筏于太平洋而延续至今呢?仍需进一步考证。
秦统一全国以前,天下分九州。盐田地区属古扬州之南裔。秦汉前的历史文献曾提到,这里是“南越”人居住的地方。
秦汉时期,随着国家的统一,设置郡县,深圳地区划进了华夏民族国家的版图。当时秦在岭南设置了桂林、南海、象郡三个郡。盐田地区属南海郡番禺县地。秦代向岭南进行了三次较大规模的移民,这些移民散布在珠江三角洲大部分地区,和当地土著古越族居民相融合,从而创造了既有岭南特色,又有中原古风的地方文化。以后历代,这片土地一直都在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中。
盐田地区隶属历史沿革情况,附表如下:

盐田地区隶属历史沿革表
时期归属
秦前古扬州之南裔
秦(公元前221年—前207年)南海郡番禺县
两汉三国(公元前206年—公元265年)南海郡博罗县
西晋(公元265年—316年)南海郡博罗县
东晋(公元317年—420年)东官郡宝安县
南北朝时期(公元420年—589年)东莞郡宝安县
隋朝(公元589年—618年)南海郡宝安县
唐朝(公元618年—907年)广州府东莞县
五代(公元907年—960年)兴王府东莞县
宋代(公元960年—1279年)广州府东莞县
元代(公元1271年—1368年)广州府东莞县
明代(公元1368年—1644年)初属广州府东莞县,万历
年间改隶广州府新安县
清代(公元1644年—1911年)广州府新安县
民国(公元1911年—1949年)广东省宝安县
(1914年改新安县为宝安县)

年轻的盐田,有着沧桑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