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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9月28日决定,从今年开始,将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确定为‘重庆农民工日’,在此次会议上,重庆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称,设立‘重庆农民工日’,旨在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9月28日决定,从今年开始,将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确定为‘重庆农民工日’,在此次会议上,重庆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称,设立‘重庆农民工日’,旨在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浓厚氛围,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农民工日’的设立,还有助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敦促企业和用人单位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权和休息权,不断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有意思的是这个节日一是通过人大常委会决议。二是旨在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浓厚氛围。就凭这两点我觉得农民工应该有荣耀感、使命感。不应该是揭竿而起,而是应该涕激的感恩、艰辛地付出、努力地回报。
以前来个老师节,是因为将他们打入“臭老九”的行列。还有个护士节,记者节等。办个节日就能解决问题吗?显然是大人哄小孩子的把戏,小时候我就记得大人哄小孩说;“你今天在家放乖点,回头我给你买一块糖。”其结果只是大人的目的达到了,而小孩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
我们不妨先将农民工的范围给圈定一下,所谓农民工指;农民下岗了采取自谋职业的方式,在城市找个赖以糊口的工作,不能自谋职业的只能靠拾荒来谋生。以前称之为“盲流”。而一提到农民工马上会想到,有的是一家子卷着铺盖拖儿带女的,天桥下、水泥筒里将就一宿的。有的是肩背编织袋一身邋遢地茫顾高楼林立的大都市。有的是在简易工棚里冒着40度的高温啃着馒头。想到他们从事的工作,城市人不做的脏活、重活由农民工来承担,而且从事的职业危险性强、待遇不高。想到他们的权益,讨要工资要通过跳楼的方式相要挟。
“农民工日”的到来,最多能看到领导在工地和他们握个手,领导送上一块西瓜还要千恩万谢,要不就在“农民工”日刊登一幅巨大照片,图为农民工蘸着口水笑逐颜开数着一沓票子。今天的“农民工日”其实就是走秀场而已,自欺欺人罢了。节日有用吗?我抱怀疑态度。只见年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投诉不断。职能部门315以外日子不知那里去了。倘若“农民工日”真正的目的是出于做秀,节日过后,农民工的各项权利依然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尤其是得不到来自政府关于维护权利方面的有力支持,那么,这个节日就不但流于虚浮,还会浪费国家资财,损害农民工群体的感情。如果一个节日就能解决问题,我建议还要设立许多个节日。“无医疗事故日。”“昭雪日。”“无矿难月。”“残疾人日。”
试想一下,给农民工也来个双休日,给农民工能来个长假,能给农民工报一趟探亲的路费。他们讨工资不用拿起法律的武器,或者跳楼相要挟。他们能有个象样的工作居住环境。他们的子女能接受同龄孩子一样的教育而不用多出异地就读费。他们能看得起病,能给他们提供就近的医疗服务。如果他们正常的权益有了保障,这个节日还有有意义了么?道理就象永远不会设立“公仆日”一样简单。其实农民工所追求的是真正的平等,不是靠一个节日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