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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流行今天是恶俗的流行与雅典的时尚角逐的年代。其实,流行和时尚是不同概念:时尚以其优雅傲视恶俗的流行,恶俗的流行却尽力追求模仿时尚的优雅。咱就拿“韩国黄”说事,眼下街上常见摇晃着一头“金发”的华夏面孔。
流行
今天是恶俗的流行与雅典的时尚角逐的年代。
其实,流行和时尚是不同概念:时尚以其优雅傲视恶俗的流行,恶俗的流行却尽力追求模仿时尚的优雅。咱就拿“韩国黄”说事,眼下街上常见摇晃着一头“金发”的华夏面孔。咱且不论这种将黑发极端地摧变成黄毛是否对发质或身体有害,仅从外观上看一副华夏面孔,顶着一头黄毛,真美吗?
笔者问一位熟悉的女性:“你为何把自己弄得跟‘假洋鬼子’似的?”她说:“单位里好多女同志都染了黄发,我觉得好玩,新鲜呗。”“西班牙女郎和意大利女郎,被世界上不少文学家赞美过。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们有着与欧洲其他国家女性不同的黑发!黑发女郎实际上是最美的。”
笔者纯粹是因为个人对黑发的偏爱,捏造了一个论据。三天后,她头发又恢复原生态色。可见大众的审美并没有自己真正的美丑之别,纯粹是一种无知的从众心理作祟,随大流而已。
古时就有唐皇好肥女,楚王喜瘦妇,于是“环肥燕瘦”风靡两朝民间。清末民初文人一度推崇“待儿扶起娇无力”的苍白美,于是引得无数深闺中的仕女效法顾影自怜,凄凄哀唉。今又逢欧美西风劲吹“骨感美”(骷髅美),尤以领风气之先的电视台的一些年轻或已不年轻的女主持为例,个个形消锁立,吊影荧屏。其实,那一拨不是流行随俗的附庸。
流行,流行像彗星一闪即逝,曾留下痕迹,又渐渐消失。流行既浅,既薄。多数人的习惯总是追随浅薄的流行而动。
“流行”更像漂浮在生活大河表面的一段木头,一段漂的远去了,一块又漂来……试想,若不提起今人谁还记得当年“满街黄裙”?那是昨天的流行。既然是流行,就得流逝。“韩国黄”、“骨感美”(非健康美)会去的悄悄地,像它们的来。兴许明天又会冒出来个“印地安的红”和“斐济的肥”。流行只不过是市场赚钱的又一个卖点而已,推动流行背后是钱和利在驱动。

时 尚
英国古老谚语:“质美的布,永远时尚。”约翰?施特劳斯的“兰色多瑙河”是时尚,永远的时尚。梵高的“向日葵”是时尚,永远的时尚。时尚是典雅、是高贵,有时也是昂贵的。时尚是不能随俗,时尚是经过艺术精心创意的提炼,不是谁都能够创造时尚,也不是谁都能够消费得起时尚,时尚只属于少数人。
但是时尚有时也是大众化的,像牛仔裤、摇滚乐。时尚一定经得起人们品味的推敲和时间的筛选,类如意大利著名时装“杰尼雅”、法国著名化妆品“古龙”。时尚是长久的流行,长久地流行既时尚,短暂的时尚是流行。
随俗和媚俗并非是时尚,那仅仅是世俗流行而已。在今天大多数人眼中的“时尚”,决非真正意义的时尚,仅是对时尚拙劣地模仿。时尚高于世俗的流行而独树一帜,别具一格。它反传统,不屑与流行为伍,极具自己张扬的个性,它是思想和美感的创造出的典雅高贵的形式,已如斯特劳斯的圆舞曲的华丽与优雅。在任何时代,多数人只是追赶流行,而不懂的时尚为何物。时尚只属于有审美艺术天赋的人,时尚消费体现的是消费主体思想的深刻,审美趣味的极致。
时尚是反世俗而横空出世的一种思想异化了的形态。时尚和流行是不同概念:时尚桀骜不逊于流行,流行却献媚地模仿时尚。愿我们崇尚个性化的时尚,蔑视庸俗化的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