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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是一个瞎子,在我人生的前17年里,我每天所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看着太阳东升西落。我知道生命是有尽头的,但是对于那时的我来说,一生大概只是一个看不到终点的线段。我尝试过用各种方式来表达我的不满和彷徨,比
我是一个瞎子,在我人生的前17年里,我每天所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看着太阳东升西落。
我知道生命是有尽头的,但是对于那时的我来说,一生大概只是一个看不到终点的线段。我尝试过用各种方式来表达我的不满和彷徨,比如摔泥巴,比如在地上滚来滚去。可是无论我表现的多么挣扎多么激烈,他们也只认为这是正常孩童的调皮而已。我能感觉到他们的微笑,甚至他们微微的摇头。
直到17岁生日那天,我坐在蛋糕店的门口晒着太阳等候着我的母亲。进去又有什么用呢,反正我又看不见,任他们挑选着花花绿绿的颜色,唯有阳光可以温暖我的眼睛。
我突然听到了尖锐的刹车声,有人被撞飞起来,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我听到她的家人在不断地呼唤她,我想过去看看,看看那一滩使人触目惊心的红色,你看,我总是忘记自己是一个瞎子。我刚刚站起身,我的母亲出来了,她一只手拿着蛋糕,另一只手牵住我朝回家的方向走。我听到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一个生命已经不在了。我突然感觉到了恐惧,为这种毫无征兆令人猝不及防的死亡。
晚上吹熄蜡烛许愿的时候,我决定要出去走走。
母亲并没有阻拦我。于是我离开了我17年都没有走出过的小镇。我知道我离开家的时候母亲一直倚在门口看着我,但是我没有回头,我17年的自私换来的只是她的满头白发,现在我想知道,什么是生活。
第一个去到的地方是青岛。我不知道我可以做什么,最初的日子里我只是学着怎样在川流不息的大城市里熟练的过马路。后来我就每天在大街上游荡,直到有一天我在天桥上听见了一个人的弹唱。
我肯定那时候有人从我大大的墨镜后面看到了我由衷的笑容,我终于找到了令我神往的东西,它被称作,民谣。
我慢慢的和他成了朋友,我叫他King。我跟他学唱歌,还有弹吉他。他毫无保留的把他的本领都传授给了我。直到有一天他说我不再需要他。
我买了一个二手的吉他,找了一个地下通道开始了我的生计。起初我只是翻唱别人的歌曲,渐渐的也会自己写一些歌带过去唱。听我唱歌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会耐心的听完整首歌,然后轻轻的把硬币或者纸币放在我面前的罐子里。每天傍晚我都会晃晃那个又脏又旧的罐子,然后去旁边一家破烂的小饭馆吃饭。
两个月后,我开始定期把那些大把大把的零钱换成几张整钱,然后寄给我的母亲。我想象她摸着落款处的签名,心情矛盾地落泪。而她每次收到汇款单后都会回信给我,上面几乎都只有几个简单的字:平安,勿念。
攒了一部分钱后,我动身去了另外一个城市,走之前我请King吃了一次饭。我们都没有过多的说话,他只是拍拍我的肩膀,就又回到他的天桥上去了。我最后听他唱了一首歌,然后转身离开了。
此后我就辗转于许多不同的地方,每次进入一个新的城市的时候,我都会在心里默念那个城市的名字。上海苏州杭州,南京长沙昆明,那曲草原,拉萨圣城。我把它们写进我的歌里,反反复复的弹唱。
我最后来到的城市是北京,也就是我目前所在的地方。我看不见这个城市的高楼大厦花花草草,但是我喜欢它。我依然弹唱着我的民谣,有时在街头,有时在酒吧。闲暇时候依旧和朋友一起去小饭馆吃饭,矮桌子小板凳,以及热腾腾的牛肉面,或者啤酒花生。
后来有一次我去电影院看电影,你看,我又忘记了,应该是听电影吧。我安静的坐在那里,感受着我身边的人群,有多少陌生人在我面前相遇,他们来来去去,看得见对方却从不交谈。
我听完了那个叫做《老无所依》的故事,观众席上的人们渐渐地散去,最后只剩下我自己。我坐在座位上摸着自己长长的头发还有生硬的胡渣,想起十多岁时那个懵懂的少年以及黄昏的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