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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王雅丽,一个自由撰稿人。喜欢一切鲜艳的色彩,从眼影到唇彩,所有的明艳都能在我脸上妖娆起来。我穿粉色的衣服,戴夸张的耳环,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特别的风景。而这一切,都源自于我GG给的庸俗而幸福的爱情。别
我,王雅丽,一个自由撰稿人。喜欢一切鲜艳的色彩,从眼影到唇彩,所有的明艳都能在我脸上妖娆起来。我穿粉色的衣服,戴夸张的耳环,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特别的风景。而这一切,都源自于我GG给的庸俗而幸福的爱情。

别走啊,狐狸
八年前,我还是一个不会做梦的女孩,习惯性的灰色或者棕色的大号衣服,脚上撒着一双拖鞋,远远地望去,就像学校外面卖面条的一奶奶。那个时候,大学的女生总是有点妖娆的,夏日里,穿粉红紫色的裙子,亭亭玉立,在阳光下如郁金香一般盛开。嘴上涂了一层新买的口红,手脚的指甲在不经意间露出别致的色彩,很是有一番风情。
相形之下,我就更显出了一副晒干了的白菜的神气。班里人说我土得掉渣,而我说要是掉金掉银那就不是土了,而是一土财主。我喜欢写作,因为没有女人味,能与许多男生称兄道弟,能帮许多女生传情达意,所以还是很受欢迎的。
和GG认识的那天,我正抱着一堆调查表回教室。在走廊上,一群大三的男生正在讨论明天的篮球赛的战术,把走廊给堵了个严严实实。我正准备喊一声借道,就听见GG那磁性的声音:都给我让开,有女生过来了。人群立刻分成了两条线,把中间的过道给腾了出来。对面,站着GG,不过那时还不认识,只看见一对漂亮的大眼睛在那里一闪一闪的。我不慌不忙地走过去,正准备道谢,就听见了GG的另一句经典名言:现在知道狐狸是怎么走路了吧。
刚才我还是满心喜悦,准备了微笑与赞语,刹时就被激怒了。我慢慢地慢慢地走到GG面前,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你说什么?GG笑了笑,眼睛里有了一弯温柔的月亮,樱桃般的嘴巴慢慢地张开,不知道为什么还没听见他说话,我的怒气已经消失了一半,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忘记了我所遭到的羞辱,只是打量着GG那如花般的美貌。人群里哄然大笑,才明白GG说了一句:我说的又不是你,你这样看着我就是表示承认了自己是狐狸。
我什么也没说,继续瞪着他,心里想着,小子你玩完了,看姑奶奶怎么收拾你。足足瞪了半分钟,我才转身走人,却听见GG在后面的喊声:别走啊,狐狸。我转过头来,阴阴地一笑:小子,我要让你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不过只是想想,没说出来,因为从教室里出来了一堆我们班的女生,正望着GG流口水。
一回到教室,我就向几个哥们打听了GG的真名,班级,爱好。哼,亲爱的大眼睛,你睁着眼睛去见老天爷吧。

不动声色地勾引
这个世界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失恋,这是我们班一哥们的亲身体验,我也见过那哥们失恋后三五天没来上课,喝酒喝得胃出血给抬进了医院,体重从一百二减到不足一百斤,而那女生还不知道在哪里偷着了呢。听哥们讲,那女孩也就和他谈了两个月,然后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就分手了。所以,那时我的计划就是让GG爱上我,两个月后我就蹬了他,让他两眼无光,哭天抢地,樱桃般的小嘴萎缩成橘子皮,长长的眼睫毛都给哭掉光,变成一个人见人打的丑八怪。
GG叫谢开,大三中文系,爱好打球和历史,最喜欢读的书是《资治通鉴》,最害怕的事情是写作文。哈哈,天助我也,我们学校正好在大三开散文写作课。看样子,我得利用好这一点。
靠了一哥们,我开始了一份外快,专帮别人写作文,一份五元。并且一个题目,我只写6篇,听小道消息说那段时间GG那个班的平均作文水平大有提高,而GG的作文相形之下,就更显得狼眉鼠眼的招人厌。
终于GG跌进了我的陷阱里,和我签定了半年的合同,我负责帮他写作,而他一次性付清我80元,并每周来找我两次,一次告诉我题目,一次取作文,而我则抓紧时间争分夺秒地向他炫耀我对历史的独到理解,GG来找我的时间越来越长。
我知道GG肯定被我迷上了,可是还不能叫做爱,我还得不动声色地勾引他,让他以为是他勾引了我。机会终于在一个桃花盛开的时候来临了,可见桃花运还是有根有据的。
GG组织了他的篮球队队员邀请熟悉的女生或者女朋友一起去郊游。而我也在邀请之中,上大巴的时候,我故意坐在了GG的后面(没办法,抢着和GG坐的女生太多了,我只好求其次)。我和同排摆起了三国,GG立马换了座位来听讲座。讲着讲着,我就大赞GG的英雄气质惹人喜欢,而相貌堂堂又如赵云。这个世界,没有哪个男人能够经得起女生的称赞,所以男生往往为了自己的耳朵而选择女人。而当你表现出了崇拜的样子,却因为崇拜他而要远离他的时候,就是他不得不追你的时候。野餐的时候,我对GG提出了我的理论:你太完美了,简直是我心中的神,所以我甚至不能够在你面前抬起头,平视你。这一仗打得十分出色,果不其然,回到学校我就收到了GG的情书,词不达意,但是看得出来句句发自肺腑。呵呵,你真正地快走向灭亡了。

我和GG的幸福宣言
从来没见过比GG更细心地男生了,就连比他帅的也没见过。在我做兼职的杂志社里,GG每次去接我都会引起JMM的惊叹:你男朋友?看不出来就你这样的容貌居然会找到一个沉鱼落雁的男朋友。真是苍天无眼啊。每次听见JMM的苍天无眼时,我就偷着乐,等我蹬了他,他哭成土豆容貌白菜色的时候,那时他才明白什么叫苍天无眼呢!GG的细心与他的超人记忆有关,你喜欢的东西,不经意地从嘴里冒出的话,他都能记得牢牢的。
比如说吧,我一次无意中落枕了,他就立刻去帮我买了星星软枕,我说喜欢刘墉的散文吧,GG立马送了我一套文集,无意中说花比草好,GG也去花店订了玫瑰与百合。想想要交往两个月才把GG给甩掉,我觉得日子越来越难熬。刚可气的是,GG居然只看我一眼,连抱都没抱过就能够知道我衣服的尺寸,还到专卖店给我买了几套衣服,这让我甩了他得赔多少钱啊。
每天都要忙着记帐,把GG在我身上的花销给记下来,然后叹一口气,可是第二天,GG的礼物又到了。这样下去,把我给卖了也分不起手啊,于是和GG讲我不喜欢花哨,那些衣服让他另送他人吧。可是GG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尺寸,有自己适合的颜色,就算她自己不知道,她仍然适合某一款衣服,这是躲不了的事实,就像爱情一样,不管你知不知道,喜不喜欢,都是躲不掉的。
穿上了GG的衣服,我也越来越妖娆,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迷人的气质。可是,离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