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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的一条新闻“倪萍说:我爱国,我不添乱,从不反对或弃权”,让全国政协委员倪萍一下子处在了风口浪尖。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倪萍。记者:您为什么只投赞成票?倪萍:我参加政协以来,都是投赞同票,因为我是真实
最近的一条新闻“倪萍说:我爱国,我不添乱,从不反对或弃权”,让全国政协委员倪萍一下子处在了风口浪尖。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倪萍。
记者:您为什么只投赞成票?
倪萍:我参加政协以来,都是投赞同票,因为我是真实地赞同,不是为了赞同而赞同或为了否决而否决,我是真实地赞同。(03-10来源:华西都市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两大主题。”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笔者作为一个多年的县级政协委员,对政协的工作有些了解。中国政协的工作,概言之,就是:多种声音,一个方向。多种声音,就是在会议上各位委员可以充分地发表自己的的观点。哪怕这个观点再偏激,哪怕这个委员的言词再激烈,只要是有利于推进民主进程、有利于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个方向,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因此,政协委员作为各个界别、各个团体、各个群体的民意代表,就是代表他所代表的那个界别、那个团体、那个群体的群众对国家的方针大计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在这个过程中,对国家和地方的决策、政策、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对政协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都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精神,充分地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自己的观点。既可以批评,也可以表扬;既可以质询,也可以同意。并在投票表决时,根据自己的观察、判断、根据自己所代表的界别的意见,决定是投赞同票,投弃权票,还是投反对票?无论是赞成、弃权、还是反对,只要前提是不受外力的干扰,不是他人的强迫,而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是自己所代表的那个界别、那个团体、那个群体的心声的反映,就都应该得到尊重!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每一项提到政协会议上进行协商的决策、政策,在投票表决之前也都是进行过反复的讨论、协商。在这个过程中,绝大部分政协委员都是本着对国家负责、对民意负责、对发展负责的态度发表自己的意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是在全面听取、吸收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后再反复修改,然后提交表决的。而政协的决议也是在经过政协委员反复讨论之后,再进行表决。如果这些决策、政策、决议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又吸收了自己的意见,在表决时真实地赞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如果自己对这些决策、政策、决议没有深刻的认识、又没有清晰的见解,而是人云亦云,别人说好我说好,别人赞同我赞同。或是自己认为这些决策、政策、决议不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的要求,不能反映大大多数人的心声,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是,仅仅为了“顾全大局”,“维护大局”,就违心地投赞同票,那则真正失去了一个政协委员的作用,肯定是不合格的,应该受到限制炮轰。
倪萍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从不反对或弃权,如果确如倪萍所说:“我参加政协以来,都是投赞同票,因为我是真实地赞同,不是为了赞同而赞同或为了否决而否决”。那也应该是她的权力,也应该得到我们的理解、得到我们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