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令成了空文
作者:古式时间:2024-11-13 20:40:36热度:0
导读:吸烟有害健康,吸烟害己害人,吸烟百害而无一利。既浅显又通俗的道理,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不懂。然而,餐桌上、商场里、候车室……很多公共场所可见烟雾缭绕、烟雾弥漫、烟雾袅袅的景象。相当多的瘾君子为
吸烟有害健康,吸烟害己害人,吸烟百害而无一利。既浅显又通俗的道理,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不懂。
然而,餐桌上、商场里、候车室……很多公共场所可见烟雾缭绕、烟雾弥漫、烟雾袅袅的景象。
相当多的瘾君子为了享受一己一时之快慰,不顾他人的反感、不管他人的健康、不屑他人的受害,吞云吐雾,令人生厌。
就是一个个不自觉的人,不珍惜健康的人,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构成了全国总吸烟人数3.56亿的庞大队伍,而男性占3.4亿,女性为1639万。
他们在“吸毒”“放毒”的同时,竟有7.38亿不吸烟者遭受着二手烟的危害,包括5.56亿成人和1.82亿儿童。
吸烟者及吸二手烟者是否知道:烟草中250多种已经证实有害的物质,里面包含40多种致癌物质。
根据预测,到2030年全国烟草归因死亡人数估计占40岁以上人口死亡人数的四分之一,超过300万人。巨大的危害,惊人的数字,无尽的烦恼,应该引起国人的高度重视了,应该引发国人的深刻反省了,应该引爆国人的共同关注了。
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我国承诺于2011年1月9日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全面禁烟。但是,一份由中外公共卫生、法学、经济学专家联合调研的报告《控烟与中国未来》在北京发布,报告评估结果显示,我国总体控烟效果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差距巨大。
时至今日,我国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签约五年来,国内不仅全民吸烟率没有下降,反而呈上升趋势。有消费就有生产,有生产就有消费,二者相辅相承,互相促进。因此,烟草业非但锐减,反而蓬勃发展。香烟的品牌越来越多,包装越来越精,价位越来越高。出现如此之“怪”现象,怎能有助于控烟、戒烟,只能助推烟草业的发展;出现如此之“怪”现象,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把烟草的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
殊不知,现阶段烟草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地位,但由吸烟导致的医疗费用及生产力损失正逐年增加且增幅持续扩大,烟草业带来的综合效益已呈负值。理是这么个理,道是这么个道。可在地方政府的账本上,长官们只盯着税收的增长数额和增长幅度。极少有人关注吸烟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的危害、隐患、负值的增长数额和增长幅度。因为前者可凸显他们的政绩,后者则分散在千家万户的医疗费支出和广大烟民承受的痛苦。
烟草疾病负担高峰的到来将与我国“人口红利”期的结束一致,这无疑将使全社会面临沉重的疾病负担。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带来严峻挑战,进一步损害逐步减少的劳动力资源。
烟草已成为社会的公害,已经引起多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美国法律规定,禁止将香烟制成糖果味来吸引年轻人。芬兰的禁烟法规定,违反法律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将被处以罚款和被判处至多6个月的监禁。瑞典的《烟草法》规定,雇主有义务为雇员提供无烟工作环境。
我国何以成为烟草消费大国,何以拥有庞大的烟民队伍,何以受害越来越深?
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
早在1996年,济南市出台实施的《济南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明确要求,“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可处以10元罚款。”但“禁烟令”已历经15年,可了解这一规定的人寥寥无几,至今无人受到处罚。2005年,武汉市发布《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明确规定了八类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对不执行规定的单位,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因执法人员不足和执法力度不够,5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禁烟令”成为一纸空文。事实证明,国家没有禁烟大法,地方禁烟规定又是一纸空文。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将烟草社会效益负600亿的局面扭转过来,要把全民禁烟转化为人人的自觉行动,不光任重道远,而且任务相当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