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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同林峰到尼泊尔拍照的时候,正是初春的二月份。在乍暖还寒的气候,半高山上的雪正融,绿茸茸的小草长得似幅地毯,湖平如镜,与远处的喜玛拉雅山峰相互辉映,美丽得令人不敢置信。“兄弟,我不想走了。”我拍拍他的背
同林峰到尼泊尔拍照的时候,正是初春的二月份。在乍暖还寒的气候,半高山上的雪正融,绿茸茸的小草长得似幅地毯,湖平如镜,与远处的喜玛拉雅山峰相互辉映,美丽得令人不敢置信。“兄弟,我不想走了。”我拍拍他的背,深叹了一口气。“你?”林峰正摆弄着他的长镜头,向我瞄来一眼,“你打算养头牛过一辈子?”我顿时气馁。
诚如大都会中的城市女郎一般,我的运动止于周末去间乡村俱乐部拿支高尔夫球杆来回踱步,抑或在间舒适有冷气的健身房里跳下韵律操。我有什么本事长居在这个如神话世界的仙境里?所以越发佩服起林峰来。他出身豪门放着哈佛大学工管文凭以及家中巨业不顾,自拎一副相机出来闯天下,几年里也闯出点名堂,除了是城里几家顶尖时尚杂志的专属摄影师外,连国家地理杂志也用过他的照片。可是林峰他却不是我的男友。他的其中一名编辑是我的死党之一。有一年他们拉队去土耳其拍照,我一起跟着去凑热闹,同一见如故,成了难兄难妹,以后凡出门怕照都会知会我一声,看我能否配合一起出去。人夹人缘这种情感是很微妙的,同出门旅行,远比同一些女友知己出门还惬意的多。一次,同一名女友去了米兰十天,途中不胜其烦,发誓以后永不跟女人出远门。
林峰是艺术家脾气,一切无所谓,他做他的工作,我看我的风景,互不干扰,又可作伴,兼不必担忧无谓的男女纠纷真是旅游良伴。当然,众多女友包括不明白为何我同没有进一步的可能性,双方郎才女貌,事业有成,兴趣嗜好相近,没理由爆不出火花。真可惜....大家都这么说。可是我想——男女之间的友情才是难能可贵的,细水长流之下反见真情,不比爱恨交织这么大起大落的不稳定。
作为一名现代女郎,大概是谈恋爱谈多了反收起心来,专注冲刺于事业上,闲余时光拿来周游列国,开阔见闻以及了解世界。尼泊尔山村中孩童天真烂漫的笑容可以令我暂时忘记工商界中尔虞我诈的烦恼。林峰从背包中拿出许多巧克力来分予孩童,顺便给了我一块,“生命其实很简单,对不?”林峰问我。是,只是人将它弄得复杂。我点头同意。这里的孩童可以将一块巧克力而雀跃,因为一无所有,快乐反而来的容易些。我们则是买了件一万多块的衣服也只不过欢喜个五分钟,过后仍觉得生命无限苍白。“这里简单原始,我想长期居留在这里。”我重申这句话。“看不出你娇生惯养的,却可以在这里这么投入。”林峰摇摇头,不禁笑了。我也想不到此行能伸能屈至此,像林峰这种摄影发烧友,一来尼泊尔便如鱼得水,专挑往偏僻的山区跑,拍摄当地妇女儿童以及劳作人民的照片。才上个礼拜,我便偕同他雇个爬山导游带我们上了一个4000多米的喜玛拉雅山脚丘峰,搭营住了七八天,风霜雨露,醒来挑把雪擦擦脸又是一日。后又从加德满都乘胶筏,动手划艇同激流对抗了几个小时才来到哲云森林。
为了一张照片,我同爬山入海地熬了十多天。如今则暂时驻营在森林里以便拍摄野生动物以及各种各类飞鸟。在夜晚星空照耀下的帐篷里,我开着手电筒对镜涂着保养膏,这张脸真是毁了。我不禁叹气。“你一向不是这个模样的吗?”林峰探过头来说。“你活得不耐烦了。”我推了他一把。当夜我抱了个热水袋在胸前,在电筒下读着张爱玲的《流言》,感到无限满足在心头,实在有不想回返文明的感觉。突然我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拨开草丛的声音。“有声音,你听。”我坐直起身。“其他帐篷的人嘛。”林峰不理我,翻个身子,继续睡觉。
我出去看看。我拿起手电筒,往营外走去。“不要走远了,这里可是森林,不是乌节路。”林峰在我身后叫。我的手电筒灯光在黑暗的林区石头曲路划出了一条直线,想起林区工作人员说的夜晚虎豹开始出来活动的事实,心里也不免忐忑。在声音发出的方向,我看到了一丝火焰。我漫步地踱过去,看见一个人正面对一堆火柴正在生火。他正拨弄着他怀里那把六弦琴,幽幽地唱着一首尼泊尔的民谣。声音带着感情且磁性,旋律又非常动听。唱毕我忍不住鼓掌。“是谁?”他吓了一大跳地叫。“我。”我走前几步,站在火焰照亮的地方。“哦,日本来的吗?”他以非常流利的问我。“不,新加坡。”我在他对面火堆的长木椅坐下来。“来这里玩?”他再问。“是的。”我答。他又自顾自地唱着一首英语歌曲《加利福尼亚酒店》,可是曲中他将歌词改了。“欢迎来到哲云森林,欢迎来到山区公园,这是个美丽的地方,你会同意。”
我忍不住笑了。想不到在这种偏僻的世界角落里,也住着一个这么有趣的人。“你看过大象睡觉吗?”他忽然问。我摇头。他看着手表,“是时候了,要看现在可以试试看,大象一天平均只睡两三个钟头,由于身躯笨重,睡一个钟头便得翻身侧去另外一边,否则骨头会碎。你怎么会懂得这些?”我不禁好奇。“我是自然学家。”他引以为傲的说。“自然学家?第一次听说这种衔称,搞不懂是什么行业。”“我专住在这个森林里研究野生动物的生活,繁殖,习性,还有鸟类们的踪迹,由此分析大自然环境中的变迁。”他向我解释。“多么有趣。”我只好这么说。在黑暗中同他蹑手蹑脚地爬进饲养大象的茅棚里,深夜静的只余下我们两个人的心跳。“看到了吗,那两头在睡的?”他嘘的一声。大象的睡姿很怪,后两肢缩起来靠在肚腩,前两肢则交互搭着。“他们这个样子是为了保持身体平衡。”他轻轻地在我耳边说。其余五六头大象在黑暗中仍忙着狼吞虎咽似地吃草。“象的食量很大,不睡觉的时候几乎都在吃东西。”又听见他说。我心里只是在想,做象似乎还是比做人幸福多了,至少不必担心好端端的被人暗算。
再次蹑手蹑脚地爬进营帐里,已是凌晨两点多的事。清晨五点半,便有侍者跑在营帐外叫,“早安,先生夫人要茶或者咖啡?”林峰已经梳洗完毕,衣着齐整地在拉我,“苏媚,起来了,我们要骑象入森林。”我边揉眼睛边咕哝,“早知道就不要去看象睡觉了,弄至睡眠不足。”“看到大象在睡觉也不叫我?”林峰在那里跺脚。“先生,我不是欠揍吧,三更半夜地叫你起床?”我笑。“是谁带你进入象棚的?”林峰若有所思地问。我还来不及答,帐外已经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你早,我高兴地向他打招呼。还好睡吧?”他看了我一眼,又看看林峰,“这是-----我的朋友林峰,这是-------”说到这里,我突然尴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