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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幻想,未来站在我身边的男人是一个怎样的人,我觉得他一定是成熟稳重的,可是没想到,十七岁美好懵懂的年代,第一个爱上的会是这样一个有着阳光般笑颜的少年。很多事情的结束,是终点,也是起点
小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幻想,未来站在我身边的男人是一个怎样的人,我觉得他一定是成熟稳重的,可是没想到,十七岁美好懵懂的年代,第一个爱上的会是这样一个有着阳光般笑颜的少年。
很多事情的结束,是终点,也是起点。比如生命,比如爱情。 
我的婚姻,终于在今天走到尽头了。我情愿相信,这是我们给彼此的另一个起点。 
我和我的前夫在念高中的时候相识,那是他有一个女朋友。他们是初中同学,初中毕业开始交往直至高中毕业,他两一直是我们那一届早恋群体的模范。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偷偷喜欢他三年。 
我不是一个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所以至今仍想不明白,怎么会在第一眼见到他时就上心了,或许是那天的阳光太美太好,我才会义无反顾走进自己编织的梦中。
那是新开学的第二天,一个夏日的午后,阳光明媚,全班同学都在教室里午休。窗外突兀的传来一声女生的尖叫,很多人都被吵醒了,然后一个声音自我身后响起,是很好听的男中音,他说:“难道午夜凶铃第二部午日凶铃开拍了?”。班里很多人都跟着笑,我就在那一刻转头看向说话的他,心跳不若往日的平稳,也正是那一刻他在阳光下的笑,成了我十年追逐的浮云。 
后来,我们渐渐熟悉了,我和他的关系一直很好,或者说有点暧昧也可以。他会开我的玩笑,喜欢追问我是否有男朋友,还会用手指戳我的背,更有甚者,他会吹我的头发,经常他的气息会毫无预兆的袭来,每次,都能闻到淡淡的水果香。但是,我从没告诉过他,我不喜欢水果香,一点都不喜欢。 
也许在喜欢的面前,人都会变得敏感,我会猜测他的每一个动作背后所蕴含的深意,而在观察两个月后,我的结论是,他和他的女朋友快要分手了。 
 如我所料,大概两周以后,他们的确是分手了,我很想知道原因,但是从没有问过。只是仍然像亲密的朋友一样,代替他的的女朋友帮他买早饭,他是一个好动的人,遇到天气好就会在下午吃饭那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和别班的人打篮球,每次他打球的时候,我还会给他买一份晚餐。我一直记得那些瞬间,当我拿着他的晚餐从篮球场经过,他总会大声的对我喊:“阳,谢谢哈!”每次,我都特别感动,而他笑着呼喊的样子,也像是一幅鲜活的画卷,永远地留在我生命的记忆库中。 
后来,他还是和他的女友和好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多难过,反而有种莫名的心安,因为我知道,他爱她,我们分开的那段时光,仿佛是我偷来的甜蜜一样,而现在,只不过是把一切回到原点,而他也会开心,我也就觉得踏实了。 
从认识以来,我都以为我会是他在班上关系最好的女生,可是再一次课后,他就突然连续好几天没有理我。我和他说话的时候,他会把头转向另一边,而对于我的话也只是敷衍的点头。我想了很久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索性不管了,于是距离就这样一点一点拉远,就算后来偶尔会聊天,可是从前的热络却再也不见了。而那时,我的同桌刚好换成了班里的另一个女生,然后他们经常一起说笑,每次他们闹腾的时候,我都是默默的坐在一边做自己的事。他们的笑,看起来是那么的刺眼。直到后来,他又和另外几个女生走得很近,但是他却从不吹他们的头发,我也再也没有闻到过,那股我不喜欢的水果香。 
我不胡思乱想,我坚信他对我没有特别的感觉,我更愿意相信他只是和我玩暧昧。当这个想法一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却似乎都明了了。我把它当成事实,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容忍自己被别人玩弄,即使那是我喜欢的人也不可以。我开始主动疏远他,我还申请把位置调了,这样就更像两个陌生人,经常见面却不常说话,完完全全普通同学的样子。可是他的消息,我仍然随时都听得到。因为他们永远在公众面前谈着恋爱,我只是在私下偷偷的喜欢。有时会觉得很难过,可日子还是这样过来了,直到高中毕业,我们也没能回到最初的熟悉,勉强算得上是好友之一。
高考完之后我没有参加学校的毕业典礼,同学之间的毕业晚会我也一次都没有露过面。在考完的第三天,我就去了深圳,八月中旬才回来。回来之后我特地去母校看了红榜,很意外地,我和他都上的中山,而他的女友被一个北京的二本录取了,他们两人,一南一北,正好错过。 
我和他在大学里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军训的第三天,见到他时,我一点都不意外,但是心里却是高兴的,我们那一届在中大的,只有我和他。我们常常一起吃饭,一起唱k。如果晚上我们见面,他会送我回宿舍。同住的舍友常常开我玩笑问,“你是怎么把他拐到手的?”,我的始终是千篇一律的回答,“我们只是高中同学。”她们不相信,却不追问,一切的转折,只在那天。 
那一天,我出去买东西,回学校的路上,低血糖症犯了,我打电话给舍友求救。当时我已经没力气走路了,找了个阴凉的地方蹲着,他正好从旁边经过,见我脸色惨白直流冷汗,忙把我背到医务室,注射葡萄糖液。舍友赶来的时候,见他也在,瞪了我一眼说:“有男朋友在,居然还让我们来,该不会是吵架了吧?”当时顾虑着有校医在场,我不好解释什么。在他送我回宿舍的路上,我才开口:“对不起,我一直跟他说你是我以前同学来着,他们不信。”说完我不自然的看了他一眼,希望他不要介意。他什么也没说,笑了一下,嘴角上扬,就像高中时一样的笑,然后我听见他说:“暮阳,我们试试吧。” 
就这样,我们成了男女朋友。 
和他谈恋爱很幸福。我们向所有大学情侣一样,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修,晚在校园里散散步,也会躲着偷偷接吻。他的气息,变成了淡淡的薄荷清香,我喜欢这种味道,至少不会让我在和他亲密时,脑海中浮现的却是他那段水果香的过去。 
我们的恋爱很平淡,从来没有分手过,连争执都很少。或者是因为彼此太熟悉了,所以他也很少说什么甜言蜜语,而我说过最多的一句情话就是:“暮阳的施绪。”
简单的,只有我们两的名字,可我钟爱这句话里蕴含的拥有。 
毕业后,我们去了深圳工作,我们都很幸运,顺利地在深圳各自都有一个待遇不错的工作,没有找工作的压力,我不知道那时是出于怎样的理由,我们在大学毕业那年的深秋结婚了。 
现在想来,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结婚太早了。才从校园走出来,就完成了人生的第二件大事。对这场婚姻我很没有安全